冒签推荐信入读教大博士课程 内地女被判160小时社会服务令
2026年9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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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岁内地女子因多次报读博士课程失败,而伪造推荐信讹称获教大前副教授何伟业学术推荐,终获教大博士课程取录。内地女早前承认一项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罪,今于粉岭裁判法院接受判刑。裁判官陈炳宙指被告的行为剥夺了另一名申请者的机会,惟考虑被告过往有出色的教学表现,「一时想唔通」受中介唆摆而犯案,判处160小时社会服务令。
被告李祖儿,早前承认于2024年11月30日至2025年12月16日透过欺骗手段,向香港教育大学的教职人员虚假陈述何伟业是被告的学术推荐人,从而不诚实地取得教大教育学博士课程的教育和教学服务。
案情指,被告于2019年在教大硕士毕业,自2021年起每年申请报读教大博士课程,但均不成功。她前年再经网上提交教大博士课程申请,并上载声称由教职员「何伟业」撰写的推荐信。被告最终获教大取录,并于去年9月开始修读上述课程。
教大职员其后确认,何于2021年7月已离职,而何在离职前为副教授。职员联络何,何确认从未发出被告提交的推荐信。被告被捕后在警诫录影会面中称,修读硕士课程时认识何,又称于2022年向何提出为她撰写推荐信,而何表示她可使用何于2021年撰写的推荐信。被告承认她以2021年推荐信内的资料为基础,伪造涉案推荐信及在信上冒签。